关于2010年上半年法规监督检查评价报告
根据我局制定的《法规监督》、《行政服务合法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规范的要求,我科会同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于2010年6月28日至30日对各有关科室上半年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科室上半年以局名义对外发出的文件、行政审批、系统上半年所办行政案件、全市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一、行政服务合法性监督
(一)2010年第上半年各科室共计外发文65份,其中办公室16份、食品科9份、标准化科5份、计量科3份、安监科16份、质量科12份、法规科2份、监察室1份、稽查支队1份(其中第一季度食品1份,法规2份)。检查组按10%的比率抽查了各科主办的外发文,共计抽查样本文件7份。从检查情况看各科室的外发文基本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出现违法问题。
(二)2010年第上半年各科室共办结行政审批共3088项,其中食品科10项、标准化科3项、计量科8份、安监科797项、标准所(代码)2270项,所抽查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违反相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等现象。
二、行政执法监督
2010年第上半年系统共计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77件,其中已办结69件,8件正在办理中。从已办结的69件案件中所抽查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适用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存在明显违法或错误。存在的问题为:1、笔录执法人员签字栏只有一名执法人员签字,另一名执法人员只签了记录栏(3份,其中支队、铁山港办事处、合浦局各1份);2、适用法律只写条,没有写到具体款或项(1份支队);3、案卷材料没有及时装订(53份,其中铁山港办事处12份,支队41份)。鉴于上述问题性质较轻微,不会影响案件本身的最终定性和处罚,因此开出观察项。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马上整改,同时建议执法机构按照国家总局新的案卷评查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案卷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做好迎接总局检查的准备。
检查组对行政案件结案率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已办结的69件案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未超过规定办结期限(3个月),行政执法结案率为100%。
三、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的撤销变更率监督
2010年上半年,系统没有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系统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的撤销变更率为0。上半年市局共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0起。
法规科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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