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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
2.办理单位: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办理窗口: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二、设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三、申请条件
特种设备为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制造的产品;特种设备由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许可的单位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并已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相应的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经校验或检定合格;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申请材料
(一)申办锅炉注册登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锅炉使用单位安装使用锅炉的申请。
2.锅炉安装告知书。
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质监部门要三方签字、盖章)。
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
5.锅炉出厂监检证书、出厂合格证(原件审阅、复印件备案)。
6.锅炉房管理制度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制订)
7.锅炉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使用单位制订)
8.使用单位有持证的锅炉工(提供复印件)
9.锅炉注册登记表(填好表内各项内容并由使用单位盖章)。
10.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检验、校验合格证明。
11.签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12.属市政府(北政布[2003]13号、[2001]5号)规定的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在市区南珠大道以西范围和市工业园区)的,燃用煤、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应有环保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燃用液化气、管道燃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的锅炉不用此项)
(二)申办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不需要办理安装告知的压力容器不需此项)
2.压力容器出厂合格证、出厂监检证书(原件审阅、复印件备案)。
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检验合格证明。
5.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制订)
6.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使用单位制订)
7.使用单位有持证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提供复印件)
8.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填好表内各项内容并由使用单位盖章)。
9.签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申办压力管道注册登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压力管道安装告知书
2.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单位出具)。
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检验合格证明。
5.压力管道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制订)
6.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使用单位制订)
7.压力管道注册登记表(填好表内各项内容并由使用单位盖章)。
8.签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四)申办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不需要办理安装告知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如:流动式起重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用此项)
2.机电类特种设备出厂合格证、出厂监检证书(原件审阅、复印件备案)。
3.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4.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制订)
5.机电类特种设备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使用单位制订)
6.使用单位有持证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提供复印件)
7.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填好表内各项内容并由使用单位盖章)。
8.签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五、办理程序
安装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安装单位实施特种设备安装,安装完成后自检合格,申请验收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验收检验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报送特种设备有关材料→录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系统,办理注册登记(属承压类特种设备同时办理使用证)→领取证件
六、承诺时限:单台设备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779-3966778,0779-3960692。
九、备注
机电类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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