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2.办理单位: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办理窗口:北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2.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3.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4.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5.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7.满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限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对社会开展计量检定业务的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四、申请材料
1.网上填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
2.机构法人证明及依法设置的文件各1份(文件经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再扫描件上传) ,增项考核不需递交; 3.机构法人代表聘任文件 1份 (文件经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再扫描件上传) ,增项考核不需递交 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或专项授权证书) 1份 (文件经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再扫描件上传,原已获证机构需提供) 。申请授权增项的机构应提供原授权证书副证原件(原件经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再扫描件上传)。 5.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扫描件上传) 1份 6.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扫描件上传) 1份 7.考核项目表B3-商品量检测项目(扫描件上传) 1份 8.考核项目表B4-型式评价项目(扫描件上传) 1份 9.考核规范要求与质量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 (扫描件上传) 1份 10.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1套 现行有效版本(有完整电子文档的,直接上传;无完整电子文档的,将纸质文件的封面、目录、关键结论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上传,同时要求提交1份完整的纸质文件,由审查中心交给处室查看) 11.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扫描件上传) 1份 12.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扫描件上传) 1份 13.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设置机构和授权受理的批准文件(扫描件上传) 1份: (1)除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外,其他机构在首次及复查申请时均需提供; (2)申请增项考核的机构应提供; 14.标准考核证书 (扫描件上传) 1份 15.开展本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授权申请 (扫描件上传)2份 16.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及附件 (扫描件上传)2份 申请单位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单位地址变更时提供。
五、办理程序
申请→提交材料→专家现场考核→审批→发证
六、承诺时限: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1.考核费:1500元/机构,100项以上(不含100项),每增加1项加收70元,每个机构最高不超过2万元 ,证书工本费 每证10 元; 2.请自治区级单位内部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授权不需再组织考核,仅收证书工本费每证10 元
八、收费依据:《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5]183号
九、联系电话:0779-3966773,0779-396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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